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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国(境)】学生出国(境)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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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流程请见附件信息,请计划出国境的同学仔细阅读,提前两个月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系统提交材料时距离出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予受理)。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也需办理审批手续。未在出访前完成出国境审批流程的,不予补报,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一、出访前办理流程:

1.将《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发送至外事秘书邮箱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邮件主题:出国境公示+姓名+出境期间。公示结束后,回复前述邮件提醒外事秘书公示期已满,领取签章扫描版公示表。

注意:(1)如果学生本人出访往返时间以及路线和老师完全一致,事前公示表只需提交一份,可与老师商量后指定一人统一办理。与老师在同一公示表内的学生需先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将审批单发给同行老师后,老师方能申请出国境审批。(2)公示时间:《公示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后,5个工作日后方能领取签章扫描版公示表。

2. 联系辅导员预约行前谈话,谈话完成后请辅导员反馈情况至吴德文老师处,同时联系吴老师(电话:0592-2182180)办理《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签字(研究生需导师先签字后交给吴老师)、盖章流程。   

3.到厦大信息门户https://i.xmu.edu.cn/ 搜索“学生出国(境)申请”,进入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请关注审批状态,根据审批反馈修正材料。如果出访路线发生变化(与系统提交路线有出入),请务必在出访前在系统上提交出行变更申请,不接受事后补报。

 1. 出访前-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空表.docx   2. 出访前-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空表.docx

二、出访后办理流程

1. 出访期间,到达访问国家或地区后,第一时间将姓名、学号、当地住宿的地址、联系电话(学校、租住地或酒店固定电话)发给外事秘书邮箱。

2. 出访结束后,提交《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word版)至外事秘书邮箱、同步提交《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手签-纸质版)至外事秘书(自行至海韵或自费邮寄),提交及盖章流程同第1点事前公示一致。

3. 在“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流程,进行“实际出行情况填报”,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4.如需报销,请纵向、单面打印一份出国境审批单自行至海韵园外事秘书处签字盖章,或自费邮寄(先邮箱发送电子版审批单及寄件基本信息至外事秘书邮箱,等待外事秘书按寄件信息到付寄回)。 
  3. 出访后-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空表.docx 4. 出访后-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个人).docx 5. 出访后-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团组).docx

师生党员如有出国出境计划的,无论外出原因是因公或因私,但只要是使用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的,均须通过厦门大学信息门户提交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具体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https://zzb.xmu.edu.cn/2024/0119/c743a483078/page.htm


如有问题请联系外事秘书张老师:

办公电话:2187306

邮箱:zhangtingfeng@xmu.edu.cn

办公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科研一107

因公出境-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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