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申请材料评审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专家组审核
材料审核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满分值150分。入围复试的要求为:24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审核原则如下:
外语水平(100分):参照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
综合素质(150分):包括个人获奖情况、学习经历和专家推荐信等。
专业能力(150分):考查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学术背景(应届毕业生考查发表文章、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考生考查近三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二、考核
(一)考核时间
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的为准。
(二)考核形式
考核以面试的形式线下进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政治思想、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0-15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核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30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素质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50%+复试考核成绩×50%,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592-2187870
电子邮箱:iaigraduate@xmu.edu.cn
网址:https://iai.xm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海韵园科研一107
五、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